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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第二批中关村企业抗疫发展贷合作金融服务机构风险补贴支持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7
各合作金融服务机构:
 
“中关村企业抗疫发展贷”已于9月30日停止执行,该产品在支持中关村企业开展信贷融资,切实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关村企业生产经营影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平稳健康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9】6号)、《〈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中科园发【2019】7号)以及“中关村企业抗疫发展贷”产品确认书的有关规定,现开展中关村企业抗疫发展贷合作金融服务机构风险补贴支持资金项目征集有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支持对象和支持内容
(一)支持合作银行为上一年度收入在2亿元(含)以下的中关村企业提供“抗疫发展贷”产品服务。对于合作银行发放“抗疫发展贷”且实际发放贷款利率符合优惠利率要求的(见支持条件第四款),中关村管委会对银行在发放贷款中的利息差额给予补贴支持,纳入机构补贴总额的单个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
(二)支持合作担保机构为上一年度收入在2亿元(含)以下的中关村企业提供“抗疫发展贷”产品服务。对于合作担保机构为“抗疫发展贷”提供担保且实际担保费率符合优惠费率要求的(见支持条件第五款),中关村管委会对担保机构在提供担保服务中的费用差额给予补贴支持,纳入机构补贴总额的单个企业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
 
支持条件
(一)申请资金支持的抗疫发展贷产品在2020年3月18日至2020年9月30日内已完成放款。
(二)获贷企业须为在中关村示范区内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含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可通过中关村示范区网站(zgcgw.beijing.gov.cn)上公示的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名录库查询,且不在人民银行重点企业名单内。
(三)信贷品种属于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担保贷款、并购贷款等科技信贷产品(具体定义见科技金融支持资金办法及实施细则)。
(四)申请银行机构风险补贴资金支持的抗疫发展贷产品一年期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公布的一年期LPR、三年期贷款首年利率不高于同期公布的五年期LPR。
(五)申请担保机构风险补贴资金支持的担保贷款,一年期担保费率及三年期担保首年担保费率均不高于1.3%,其中,对防疫物资生产、销售、运输等担保企业因疫情防控产生的紧急融资需求,担保费率不高于0.8%;对药品、疫苗研发生产型科技企业因研发生产新冠病毒防控和治疗药品及疫苗而产生的应急融资需求,免收担保费。
 
申报时间
2020年12月2日(星期三)至2020年12月11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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