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北京市西城区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西城园自主创新若干规定》的实施方法
发布时间:2020-12-28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北京市西城区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西城园自主创新若干规定》(西政发〔2016〕16号),细化规范具体条款有关内容,现对《落实〈北京市西城区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西城园自主创新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西科管发〔2018〕7号)进行修订,请遵照执行。
适用范围:
1.注册在中关村科技园区西城园政策区范围,经中关村科技园区西城园管委会认定,且于申报年度已申请纳入中关村西城园统计范围的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
2.经认定的科技孵化机构;
3.西城区辖区内与西城园管委会签订合作协议的金融机构;
4.注册地不在西城园政策区内,但在西城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需满足下列条件可享受《若干规定》第四、五、六条款:
(1)纳税地在西城区;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有效期内;
(3)企业申报政策当年已申请纳入中关村西城园高新技术企业统计范围。
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
(一)西城园管委会每年公开发布年度政策申报通知,企业到中关村西城园自主创新申报系统(http://61.49.3.154:81/ zjsb/login)上申报各项支持条款,上传各项政策申请材料。
(二)企业在规定受理时限内向西城园管委会提交年度政策申报纸质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纸质材料包括:
1.年度政策兑现申请书(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申请所有条款的基本信息、申请金额、账号信息、真实性承诺等),申请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年度及本年度最近一次企业缴税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申请各项条款汇总表(由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加盖公章)及申请各项条款所需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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